公告本公司2020年度現金增資發(fā)行新股暨中華民國境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及2015年度現金增資發(fā)行新股暨中華民國境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資金運用計劃變更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2021/11/04
2.原計劃申報生效之日期:2020/06/29及2015/07/27
3.變動原因:
本公司為因應營建成本上漲及風機大型化產業(yè)趨勢,故進行資金運用計劃變更。
4.歷次變更前后募集資金計劃:
●2020年度現金增資發(fā)行新股暨中華民國境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變更前資金計劃:興建廠房:新臺幣2,192,466仟元;
購置機器設備:新臺幣1,068,307仟元;
充實營運資金:新臺幣649,101仟元。
變更后資金計劃:興建廠房:新臺幣4,146,398仟元;
購置機器設備:新臺幣1,660,023仟元;
充實營運資金:新臺幣649,101仟元。
●2015年度現金增資發(fā)行新股暨中華民國境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變更前資金計劃:興建廠房:新臺幣2,861,906仟元;
購置機器設備:新臺幣2,366,064仟元;
充實營運資金:新臺幣463,818仟元。
變更后資金計劃:興建廠房:新臺幣4,815,838仟元;
購置機器設備:新臺幣2,957,780仟元;
充實營運資金:新臺幣463,818仟元。
5.預計執(zhí)行進度:111年第四季。
6.預計完成日期:111年第四季。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
●2020年度現金增資發(fā)行新股暨中華民國境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1)興建廠房及購置機器設備:本公司因應營建成本調漲及風機大型化產業(yè)趨勢之影
響,預計將興建廠房計劃資金總額調增為4,146,398仟元,購置機器設備計劃資金
總額調增為1,660,023仟元,整體計劃資金總額共調增2,545,648仟元。并預計2022
年度至2034年度共可增加營業(yè)收入新臺幣59,125,000仟元及增加營業(yè)利益新臺幣
4,283,007仟元。
(2)充實營運資金:本公司本次募資計劃項目中預計以649,101仟元作為充實營運資金
,主要系因應未來營運成長所需,若以本公司向金融機構融資之平均借款利率約為
3.02%設算,往后每年度約可節(jié)省利息支出19,603仟元。
●2015年度現金增資發(fā)行新股暨中華民國境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1)興建廠房及購置機器設備:本公司因應營建成本調漲及風機大型化產業(yè)趨勢之影
響,預計將興建廠房計劃資金總額調增為4,815,838仟元,購置機器設備計劃資金
總額調增為2,957,780仟元,整體計劃資金總額共調增2,545,648仟元。預計2016
年度至2034年度共可增加營業(yè)收入新臺幣75,735,148仟元及增加營業(yè)利益新臺幣
4,685,906仟元。
(2)充實營運資金:本公司本次募資計劃項目中預計以463,818仟元充實營運資金,取
代部份銀行融資,以降低對金融機構之依賴,除可增加長期資金穩(wěn)定度、健全財
務結構外,并可降低利息支出,提高公司中長期競爭力。上述資金需求若全數改
以銀行借款支應,以本公司向金融機構融資之平均借款利率約2%計算,每年將可
節(jié)省資金成本約新臺幣9,276仟元。
8.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
●2020年度現金增資發(fā)行新股暨中華民國境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1)興建廠房及購置機器設備:與變更前相較預計2022年度至2034年度共可增加營業(yè)收
入新臺幣40,280,000仟元及增加營業(yè)利益新臺幣3,194,245仟元。
(2)充實營運資金:無差異數。
●2015年度現金增資發(fā)行新股暨中華民國境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1)興建廠房及購置機器設備:與變更前相較預計2016年度至2034年度共可增加營業(yè)收
入新臺幣40,280,000仟元及增加營業(yè)利益新臺幣3,194,245仟元。
(2)充實營運資金:無差異數。
9.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
本公司興建廠房及購置機器設備計劃項目金額較原預計增加,系因應營建成本上漲及
風機大型化產業(yè)趨勢,計劃變更后預計營業(yè)收入及營業(yè)利益均較原計劃增加,對公司
未來營運有正面幫助,將有助于提升未來股東權益。
10.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
●2020年度現金增資發(fā)行新股暨中華民國境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主辦承銷商
之評估意見摘要
(1)計劃變更之必要性與合理性
該公司本次計劃變更主要受營建成本調漲及風機大型化趨勢等因素影響,故將臺
中廠興建廠房及購置機器設備需求資金由原計劃之新臺幣2,192,466仟元及
1,068,307仟元,分別調增至新臺幣4,146,398仟元及1,660,023仟元,該等因素
均系源自于市場供需的客觀影響,是以,該公司如未依產業(yè)趨勢將其廠房調整為
大型風機適用的生產環(huán)境,除有錯過大型風機商機的可能性外,中小型風機市場
亦將隨之縮小,對該公司未來營運將可能產生負面影響,故該公司本次計劃變更
確有其必要性。另,有關本次計劃變更,該公司系以原計劃為基礎,考慮市場行
情變動及建廠承包商報價等因素,對于建廠成本做出適時調整,故其計劃變更理
由亦屬合理。
(2)計劃變更后預估效益達成之合理性
該公司本次募集資金計劃變更后,預計2022年度至2034年度共可增加營業(yè)收入新
臺幣59,125,000仟元及增加營業(yè)利益新臺幣4,283,007仟元,此系以原計劃為基
礎,考慮產能增加及銷售價格調漲等因素所估計之結果;而進度亦以原計劃為基
礎,參酌承包商所提出的建廠時程及工程款與設備款之支付進度,調整為預計興
建廠房于2022年第四季完成,購置機器設備于2022年第四季完成。整體而言,其
變更后預計效益與進度達成尚屬合理可行。
綜上所述,該公司本次資金運用計劃變更之資金運用計劃、預計進度及可能產生效
益尚屬合理可行。
●2015年度現金增資發(fā)行新股暨中華民國境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主辦承銷商
之評估意見摘要
(1)計劃變更之必要性與合理性
該公司2015年度原預計以本次籌資計劃中新臺幣1,500,000仟元及新臺幣
1,386,182仟元用于興建廠房及購置機器設備;嗣后于2016年度修正計劃,修正
后計劃預計分別以新臺幣1,077,215仟元及新臺幣1,808,967仟元用于興建廠房及
購置機器設備;為配合風電產品國產化時程及因應客戶訂單出貨時程,本次計劃
變更擬分別增加臺中廠興建廠房及購置機器設備項目之投入金額,本次變更計劃
后用于興建廠房及購置機器設備項目之金額分別調整為4,815,838仟元及
2,957,780仟元。該等因素均系源自于市場供需的客觀影響,是以,該公司如未
依產業(yè)趨勢將其廠房調整為大型風機適用的生產環(huán)境,除有錯過大型風機商機的
可能性外,中小型風機市場亦將隨之縮小,對該公司未來營運將可能產生負面影
響,故該公司本次計劃變更確有其必要性。另,有關本次計劃變更,該公司系以
原計劃為基礎,考慮市場行情變動及建廠承包商報價等因素,對于建廠成本做出
適時調整,故其計劃變更理由亦屬合理。
(2)計劃變更后預估效益達成之合理性
該公司本次募集資金計劃變更后,預計2016年度至2034年度共可增加營業(yè)收入新
臺幣75,735,148仟元及增加營業(yè)利益新臺幣4,685,906仟元。此系以原計劃為基
礎,考慮產能增加及銷售價格調漲等因素所估計之結果;而進度亦以原計劃為基
礎,參酌承包商所提出的建廠時程及工程款與設備款之支付進度,調整為預計興
建廠房于2022年第四季完成,購置機器設備于2022年第四季完成。整體而言,其
變更后預計效益與進度達成尚屬合理可行。
綜上所述,該公司本次資金運用計劃變更之資金運用計劃、預計進度及可能產生效
益尚屬合理可行。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前の條公告本公司110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2021-11-04
- 次の條公告本公司2020年度現金增資發(fā)行新股暨中華民國境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及2015年度現金增資發(fā)行新股暨中華民國境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資金運用計畫變更2021-11-04